|
|
|
【余杭区】关于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凯发推荐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积极支持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补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在 2020 年省级“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中增补一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区内医用口罩、日常防护型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设备(体温计)、重要原辅材料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防疫应急物资保障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59号)规定,已列入省级防疫应急物资技术改造补助申报的项目,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放宽到500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发改、经信等部门核准或备案,在余杭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请各意向企业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投资便函〔2020〕3号)文件要求,填报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经属地平台、镇街初步审核(附件2盖章)后,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投资审批科。同时,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50572366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