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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凯发推荐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9〕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第一批)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以下三类: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和2020年杭州市5g产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局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企业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 .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填报,书面资料一式两份。 (二)为加强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申报表(详见附件1)时,一并提交项目备案资料和《杭州市工业类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清单仅指事后类项目)。对产业分类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核关键性指标,特别是项目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产业分类和已完成的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三类投资额等。 (四)经企业申请,由各区、县(市)政府和钱塘新区管委会初审后统一行文上报。2020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6日。后续项目申报不再另行通知,市经信局随时进行受理,并适时组织审核。 根据《杭州市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加快发展专项政策》(杭政办函〔2018〕94号)和《浙江省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47号)等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9〕66号)文件规定的集成电路行业企业及产品应用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 重点扶持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产业链整合等项目。 1.研发类项目。指与《专项政策》第三、四、五条所对应的项目。项目实际投入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2.新建或技改项目。指与《专项政策》第六条所对应的项目。项目实际投入计算口径是指:硬件和软件投入。 3.自主芯片首购首用项目。指与《专项政策》第七条所对应的项目。 4.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指与《专项政策》第八条所对应的项目。 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上述4个类别中的一项。申报项目除研发类项目以外,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格式规范 1、项目申报以企业(含各类独立法人单位,下同)自愿为原则。申报企业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财政扶持情况说明;《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报告》(已完成项目提交);《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可研报告》(在建项目提交)。 2、申报材料要求纸质件一式四份,相应电子光盘一张(注明企业名称和所在地名)。项目专家评审时,评审材料由项目单位根据评审通知要求另行自带。 3、申报材料同步上传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 4、格式规范。纸质申报材料a4纸上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以普通胶粘方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一般少于100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推荐等相关工作。并形成《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上报材料应包括区、县(市)推荐正文(含项目汇总表)和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相关电子稿。 2、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项目单位要如实申报项目,如存在伪造、虚编或瞒骗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追缴已拨付资金,并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规范项目财务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处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认真推进项目实施,自觉接受财政和经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审计在企业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审计管理规则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9〕67号)由市经信局统一组织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复审。 4、严格项目评审工作。项目评定专家评分、部门审核、项目公示、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流程执行。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向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区、县(市)向市经信局提出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19〕5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5g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9〕6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均可申报。项目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项目投资或研发经费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二)项目类别 重点扶持5g企业技术创新、融合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 1.技术创新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一条所对应的项目。项目研发投入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2.场景应用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九条所对应的项目。项目实际投入计算口径:与5g直接相关的硬件和软件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3.公共服务平台类。指与《专项政策》第六条所对应的项目。项目实际投入计算口径:平台与5g直接相关的硬件和软件投入。 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上述3个类别中的一项。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除技术创新类投资额超过一定额度的重大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格式规范 1.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杭州市5g产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杭州市5g产业资金项目申报表;财政扶持情况说明;杭州市5g产业项目实施报告(已完成项目填写;杭州市5g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建项目填写)。 2.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填报。 3.格式规范。纸质申报材料a4纸上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以普通胶粘方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一般少于100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审核把关。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推荐等相关工作。并形成《2020年杭州市5g产业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1),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上报材料应包括区、县(市)推荐正文(含项目汇总表)和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以及相关电子稿。 2.确保材料真实。项目单位要如实申报项目,如存在伪造、虚编或瞒骗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追缴已拨付资金,并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规范项目财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处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认真推进项目实施,自觉接受财政和经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审计在企业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由市经信局统一组织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复审。 4.项目申报时间。企业向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16日(网上申报终止)。区、县(市)向市经信局提出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