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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凯发推荐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办法》(杭科高〔2020〕7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券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属于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创投机构、创业媒体、创业咖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中介等服务机构; (2)具备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活动的能力与经验; (3)接受活动券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的绩效评估和管理监督; (4)遵守活动券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对服务对象(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收取费用,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不得对服务对象提出附加要求。 1.已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杭两创办〔2016〕1号)认定的“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在“活动券管理平台”已至少发布并举办一场有效活动的,无需申报,直接纳入“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服务机构”。上述服务机构,若营业执照发生变更,请将新旧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已根据前述办法认定为“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服务机构”,但未在“活动券管理平台”发布并举办有效活动的,按照流程重新提交材料。 3.其他机构请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4.填写“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服务机构申请表”,根据申报表按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包括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员团队情况,已举办活动的通知、签到表、活动图片以及其他材料等),其中申请表须经所在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申报单位在“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平台”注册,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机构备案申请(网址是http://lcsf.welian.com;http://lcsf.wmnetwork.cc)。 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办法》(杭科高〔2020〕73号)的规定,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将在活动券管理平台予以确认通过,纳入活动券服务机构序列。经评审并在管理平台确认通过的服务机构,可发布活动。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经区、县(市)科技局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稿(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iub@hznet.com.cn。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