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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的通知-凯发推荐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部属高校院所、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和新材料科创高地谋划,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面向各单位征集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研发需求。






一、基本要求

      (一)研发需求的主要方向

择优委托研发需求在领域上,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在实施目的上,要求以实现技术安全自主可控、抢占技术制高点为目标,突出解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及实现重点产业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难题;在研发绩效上,要求通过项目实施,预期能取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战略创新产品或实现国产化替代;在力量组织上,要求集中优势创新资源,进行集中攻关。

(二)优势单位要求

推荐的优势单位应在国内和省内有明显优势,创新实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强,有基础、有条件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同时应建有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优势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3.0%;承担传统产业类和农业类项目的,其上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应不低于1.5%。优势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其上年r&d经费投入应高于全省高校院所平均水平。






二、推荐方式

      1.限额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省部属高校院所、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地方经济社会、产业发展和企业研发等重大创新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技术需求及优势单位。如省内有多家优势单位的,需一并提供。(限额数详见附件1)。

2.专家推荐。鼓励全职在浙两院院士领衔设计或联合同领域院士(要求3名及以上、含省外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院士推荐不占单位限额指标。






三、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部属高校院所、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负责汇总本地市(单位)范围内的需求,于2020年3月26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需求汇总表(附件2)需同时报送word和单位盖章扫描件。

2.限额推荐及院士领衔设计的研发需求填写择优委托研发需求信息表(附件3,报送 word版);院士联名推荐研发需求填写院士联名推荐表(附件4,同时报送word及院士签名扫描件)。

3.相关材料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可直接联系报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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